十月飛雲工作室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致力於提供高品質之商品與服務,並依法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為使消費權益明確,請於購買前詳細閱讀本退款政策。
購買或使用本公司之任何商品或服務,即視為您已審閱、理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一、 通用退款情形
1. 通訊交易 7 日無條件解除權(消保法第 19 條)
消費者透過網路或通訊交易購買實體商品,得於收受商品之次日起 7 日內,提出退貨退款申請。
退回之商品須保持全新完整狀態(含主商品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及發票等)。
- 法定例外聲明: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商品或服務,經本公司於消費時告知並經消費者事先同意提供者,不適用 7 日無條件解除權: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(如客製化服務、專屬軟體設定)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、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(如雲端主機開通、軟體授權)。
2. 出貨前/服務提供前申請退款
消費者於完成付款後、商品尚未出貨或服務尚未開通/提供前提出退款申請者,本公司將受理退款處理。
3. 重複扣款與系統錯誤
因系統故障、金流異常導致重複扣款者,經本公司查證屬實後,將退還重複收取之全額款項。
4. 未依約交付商品或服務
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致未於約定期限「七個工作天」內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者,消費者得提供訂單編號與付款憑證申請退款。
5. 商品或服務重大瑕疵
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技術故障或重大瑕疵,導致商品或服務無法正常使用且無法修復者,經消費者配合提供證明(如截圖、異常紀錄)後,得申請退款。
二、 雲端主機與託管服務專章(特別條款)
1. 服務性質與鑑賞期排除聲明
- 本公司所提供之雲端主機、虛擬伺服器(VPS)、網域託管及相關雲端維護服務,屬於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所規範之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」。
- 消費者於下單時勾選同意條款並完成主機資源開通或服務設置者,即不適用 7 日無條件解除權(鑑賞期),服務一經開通即無法辦理全額退款。
2. 可申請按比例退款之例外情形
若發生以下情形,消費者得聯繫客服申請按未履約比例辦理退款:
- 開通失敗:訂單完成付款後,因本公司系統或技術原因導致主機於「七個工作天」內無法完成開通者。
- 重大技術瑕疵:主機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內部系統重大錯誤,致服務連續中斷超過 48 小時且無法修復者。
*(退款金額計算方式:實付金額 - 已使用天數按日折算費用 - 金流與行政處理費)*
3. 不予退款之特別情形(用戶端風險)
下列因用戶端行為或外部不可控因素導致之服務異常或終止,本公司概不受理退款:
- 違規使用與封鎖:用戶利用主機從事發送垃圾郵件(SPAM)、DDoS 攻擊、侵犯著作權、架設非法網站、執行惡意程式或違反本公司服務條款,致主機被系統自動封鎖、停權或強制銷毀者。
- 資安與設定責任:因用戶端維護不當、密碼洩漏、遭受外部網路攻擊(如 DDoS / CC 攻擊)或自行變更系統設定導致資料遺失、主機損壞或無法連線者。
- IP 遭封鎖風險:因用戶個人操作行為導致 IP 被第三方機構(如電信業者、國家防火牆或安全黑名單)封鎖者。
4. 上游基礎設施與網路供應商風險告知(免責聲明)
- 本公司之雲端託管服務依賴全球網際網路基礎設施、骨幹機房、國際海纜及上游電信供應商之正常運作。
- 若因上游機房硬體故障、國際海纜斷線、大型 DDoS 網路攻擊、上游電信業者服務調整、政策性封鎖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,導致雲端主機暫時性連線中斷、延遲或服務調整:
- 本公司將積極協調技術團隊進行排障與復原,並協助提供替代方案或轉移備份。
- 上述非本公司可直接控管之外部基礎設施故障,不構成本公司違約,亦不受理全額退款或損害賠償申請;未履約期間之費用補償,將視情況依未履約比例辦理或折抵未來續約費用。
5. 資料備份責任與免責
雲端主機之資料安全由用戶自行承擔主要維護責任。
除用戶額外購買並簽署專屬之「系統定期備份託管服務」外,用戶應自行定期備份主機內之所有資料與網站內容。
因主機終止、退款結算或技術故障導致之資料遺失,本公司不承擔資料復原之法律責任或賠償。
三、 不予退款之通用情形
1. 未完成付款或未成立之訂單。
2. 儲值/充值型服務經消費開通或使用完畢者。
3. 因消費者違反本公司服務條款、惡意操作、不正當使用或違規共用帳號致服務終止者。
4. 服務已依約履行完畢且無法回復原狀者。
5. 已符合前述法定排除 7 日解除權之商品或服務。
四、 退款金額計算與費用說明
1. 法定 7 日鑑賞期退款: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退還消費者實付之全額款項,本公司不扣除任何行政處理費或金流手續費。
2. 非法定解除權之退款(如因消費者個人因素協商退款、扣除已使用天數等):
- 退款金額計算 = 實付金額 - 已使用/已履約天數或次數之比例費用 - 金流與行政處理手續費。
3. 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退款(如本公司瑕疵或重複扣款):由本公司負擔相關金流與退款手續費,全額退還。
4. 跨境支付說明:如涉及外幣交易,退款金額可能因國際匯率波動及銀行跨境處理費而產生差額,實際入帳金額以發卡銀行或第三方金流平台結算為準。
五、 退款申請流程與退款方式
1. 申請方式:消費者請聯繫本公司官方客服,提供「訂單編號、購買人資訊及退款原因」。本公司於收到申請後 7 個工作日內 完成審核並回覆。
2. 退款管道:
- 原則上採用原付款管道(原信用卡刷退、原電子支付等)退回。
- 若金流系統無法原路退回,本公司將聯繫消費者提供國內本人名義之銀行帳戶,以電匯方式退還款項(符合防洗錢與資安原則)。
六、 退款後續事項與再訂閱限制(冷卻期)
1. 退款完成後,該訂單對應之服務權益、主機帳號權限或會員資格將立即終止。
2. 再優惠限制(冷卻期):為防範惡意刷單或濫用優惠行為,因個人因素申請退款者,自退款完成日起 12 個月內,本公司得拒絕該帳號再次申請或使用相同優惠方案/特定訂閱服務。
七、 免責與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事由(如天災、政府政策重大變更、電信業者不可抗拒之斷網等)致本公司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時,本公司將積極提供適當之替代方案或按未履約比例辦理退款。
八、 個人資料保護告知
1. 本公司因辦理退款、帳務處理及法令遵循需要,將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提供之退款相關資料(包括姓名、聯絡方式、付款資訊及銀行帳號)。
2. 相關資料將依《商業會計法》及稅務法令保留 至少 5 年,屆期且無未結爭議後始予以銷毀。您得依法向本公司行使個資查詢、更正或停止處理之權利。
九、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退款政策之解釋與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因本政策或退款事宜涉訟時,雙方同意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