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飛雲工作室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電子商務與數位服務之交易安全,特制定本退款條款。
購買本公司網站或平台之商品、數位內容、軟體或訂閱服務,即視為您已審閱、理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一、 電子商務(實體商品網路交易)退款規範
1. 7 日通訊交易鑑賞期(消保法第 19 條)
消費者於本公司公司平台購買實體商品,得於收受商品之次日起 7 日內(包含例假日)無須說明理由要求退貨退款。
- 退貨要件:退回商品須保持全新未拆封或全新未使用狀態,並保持完整包裝(包含主商品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隨附文件、贈品及發票等)。
- 退款金額:本公司將依法退還消費者實付之全額款項(不扣除金流或行政處理手續費)。
2. 商品瑕疵或寄錯商品
- 若收受之商品有破損、瑕疵或與訂單不符,請於收到商品 3 日內 拍照/錄影並聯繫客服。
- 經確認後,本公司將免費提供換貨或辦理全額退款,相關退換貨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二、 數位內容與線上服務退款規範(消保法合理例外條款)
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規定,數位內容與線上服務具備不可逆性與即時性,經本公司於購買頁面事前告知並經消費者同意後,將不適用 7 日鑑賞期無條件解約退款之規定:
1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(如:電子書、數位檔案、軟體授權碼、虛擬道具、客製化數位檔案):
- 一經下載、交付、提供開通序號或發送下載連結後,即視為履行完畢,恕不接受退款與退換。
- 若序號無效或檔案無法開通/下載,經客服確認為本公司系統問題且無法修復者,得申請全額退款或補發。
2. 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與訂閱型服務(如:帳號開通、線上諮詢、訂閱共享、雲端服務):
- 服務經開通或發送帳戶憑證後,即代表服務已開始提供,無法辦理退款。
- 若屬自動續訂型訂閱服務,消費者得隨時取消下一期之自動續訂,但當期已扣款並開通之服務期間恕不按比例退款。
三、 交易異常與可歸責本公司之退款
1. 重複扣款與金流系統錯誤:經查證係因公司系統或第三方金流故障致重複扣款者,本公司將主動或於收到通知後 3 個工作日內 辦理全額退款。
2. 逾時未交付:若消費者完成付款後,因本公司系統或營運事由,未能於約定期限「七個工作天」內交付數位內容或完成服務開通,消費者得申請全額退款。
3. 服務重大中斷/故障:若數位服務因本公司伺服器或系統重大故障,致使消費者完全無法使用服務連續達 48 小時以上,消費者得申請按未履約天數比例退款或延長服務期限。
四、 退款金額計算與手續費負擔原則
1. 依法解約(消保法 7 日鑑賞期)或本公司責任退款:全額退款,本公司不扣除任何行政處理費或金流手續費。
2. 非依法定強制退款(如消費者個人因素經本公司特別同意退款):
- 實際退款金額=實付金額−已使用/已履約天數之比例費用−第三方金流/銀行處理費(約 3% - 5%)
3. 跨境支付與匯率風險:若交易涉及外幣或跨境金流,退款金額可能因國際匯率波動及發卡銀行跨境手續費而產生差額,該匯差與銀行手續費須由消費者自行負擔,實際入帳金額以發卡銀行或支付平台結算為準。
五、 退款申請流程與款項退回方式
1. 申請流程:消費者請聯繫官方客服,提供「訂單編號、購買人帳號、付款憑證與退款原因」。本公司於收到申請後 7 個工作日內 完成審核並通知結果。
2. 退款方式(原路退回原則):
- 信用卡/電子支付:款項將直接刷退或退回原支付帳戶(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或支付平台作業時間為準,通常約 7–14 個工作日)。
- 超商代碼/ATM 轉帳:若金流系統不支援原路退回,消費者須提供台灣本地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,本公司將以電匯方式退還款項(非本公司責任退款者,匯款手續費 15 元將由退款中扣除)。
六、 數位服務濫用防制與冷卻期限制
1. 服務權益終止:退款完成時,該訂單對應之數位授權、會員權益、下載權限或訂閱關係將立即終止或作廢。
2. 36 個月再訂閱/優惠限制(冷卻期):
為防範利用公司退款機制惡意刷單、濫用共享方案或套取優惠之行為,因個人因素辦理退款者,自退款日起 12 個月內,本公司有權拒絕該帳號(或同手機/同 IP/同付款帳號)再次購買相同優惠方案或訂閱服務。
七、 個人資料保護告知
1. 本公司因辦理公司退款、金流核對及配合稅務稽核之目的,將蒐集並處理您提供之退款相關個人資料(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訂單紀錄、銀行帳戶資訊)。
2. 相關資料將依《商業會計法》及稅務法令保留 至少 5 年,屆期且無未結爭議後始予以銷毀。您得依法向本公司行使個資查詢、更正或請求停止處理等權利。
八、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因本公司退款事宜衍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